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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龙江鸡西一男子多次在商铺前***隐私部位,如何看待这一现象?
我老公也有这类奇怪的癖好,甚至让我穿奇怪的衣服接待他的亲友。很多人都在谴责题中男人的行为,我却能够理解,确实当今社会在公共场合***身体涉嫌违法,但从近期越来越多的新闻里可以看到,各种奇怪的癖好层出不穷,背后的原因是不是值得我们思考呢。
人类在远古时候就喜欢在同类面前展示自己的身体,那时候的人如同动物,以力量为王,强壮的身体不仅在求偶时吸引异性,更是一种在群体中宣示自己权威的武器。
这种潜意识一直保留在我们的大脑中,即使在如今的文明社会。人们崇尚衣冠整洁,但原始的肉体仍是最能撬动内心颤动的荷尔蒙。作为一个女生,要我说是看见一个裸男还是看见一个西装男更春心荡漾,那肯定是前者,当然前提都是两个人长得一样,这就是最原始的冲动。
这种暴露癖患者一般都是在现实生活中处于弱势的人群,因为弱,所以被别人瞧不起,所以他们潜意识里想起了这种古老的方法能令别人另眼相看,但却根本没有考虑到那也得是强壮的身体,就像******一样,现在称之为艺术。
要想不造成这种现象的频繁发生,不仅仅要在事中管制和事后处理上下功夫,更为迫切的是完善健康的性观念教育体制。不单单是暴露癖,各种奇怪的观念根源都是男性幻想自己成为强者的意淫。
为什么日韩电影***产业那么繁杂且女性演员角色众多,就是因为有千千万万每天混吃等死手无缚鸡之力宅男的大力支持,他们在现实里可能根本没有异性理睬,但到了电影里,各行各业的女生都来争宠。
但他们繁荣这种产业只会越来越带偏青少年的交往观,这也是为什么近年来日韩性犯罪案例日益增多,扭曲的文化作品当然会塑造一批思想扭曲的人。
要想减少这类情况的发生,在个人层面,要正视自己的问题,但也不要妄自菲薄,你只是得了病,努力配合心理医生的治疗,尝试回归正常的男女交往,多运动多读书,人们不都说腹有诗书气自华。在亲友层面,不要认为他很丢人,也不要强求他马上改正,因为这涉及到精神上的问题,需要循序渐进,就像我丈夫那样要求我,一开始我也只是顺着他,亲友的责任是协助医生改变他,因为我们是他们最后的依靠了。在社会层面需要出台***关系早期教育的书籍和课程,不要把这件事当成洪水猛兽,你不教孩子们在其他途径中学的会更糟糕。
我也看了这个新闻,一男子在商铺门口,看到店里只有女性顾客的时候,就会敲门,然后脱掉裤子,******,我觉得这个男子,应该是有精神疾病的人,正常的男人,是不会干这种事的,除了这是违法行为,另外也是很丢人的。
我曾亲眼见过一男子,在一个十字路口,***站在路中央,还装模作样的在那瞎指挥,嘴里还念念有词,影响很不好,最后证实这是一个***患者。
我还见过一男的,看外表很正常,在一个大商场附近人流量多的地方,一见到有美女走过来,就脱裤子露出隐私部位,有的女孩子就报警了,警察来了,把那美女和那个男的,还有自愿给美女作证的人,带到派出所调查,结果发现这男的也是一个***患者。
他之所以敢在公众场所暴露隐私部位,估计就是因为他们头脑不清晰,精神有问题,一个正常的男人,是会在意自己的面子的,这事要是传出去,在亲朋好友面前是抬不起头来的。
我觉得就算他是***患者,也要找到他的监护人,监护人有监管义务,不能放任不管,这样会造成很坏的影响,还会给女性造成惊吓,毕竟女孩子看到这样的人,都会害怕,害怕他会进一步侵害自己。
不仅仅多次在商铺前暴露隐私部位,并且持续时间还特产!商家表示,该男子的行为已持续近四个月!这样看来,这人恐怕是个变态!但是该男子因逃跑速度快尚未抓到。不过现在监控满地,公安机关想要抓捕应该不难。
变态一般属于道德评价。但在公共场合暴露隐私部位,那就不是自己的事情。这种行为已经给他人的日常生活及社会秩序造成影响。当然,这种行为一般也没有严重到涉嫌犯罪,多数属于治安违法行为。按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四十四条规定,在公共场所故意***身体,情节恶劣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。但毕竟这种人员属于变态,难免进一步作出违法行为,甚至是犯罪行为。所以还是希望公安机关将其抓获,并对其予以处罚。
看到有的人说可能是这人跟店铺有仇,想要以此来影响店铺生意。个人应该认为不是,想要影响生意,应该也不至于通过这种不仅恶心自己,并且还恶心他人的变态手段。现在社会上心理变态的人着实不少。我们经常看到不少人在地铁、公交车上,或在商场等公共场所暴露自己隐私部位,或者对一些妇女实施***行为。考虑到这些受害对象基本都是女性,所以我们女性也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,甚至可以随身携带一些防御性东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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